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应探索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税制

为充分发挥对标一流、先行先试的引领示范作用,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应创新实施与国际自由贸易区惯例接轨的税收政策,从后端的税收征管和纳税人服务逐渐向前端延伸至实体税制。基于新片区的特殊功能定位,以“简税制、低税率、惠税收”为原则,对实行“境内关外”监管区域内的实体企业及其他特殊机构(公司)实施差别化的税制安排,强化对全球跨国企业和一流人才的引力作用。


一是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构筑全球优质企业“引力场”。资料显示,普遍实行税收优惠,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是国际上自贸区的通行做法,如新加坡、中国香港、韩国、德国等地著名自贸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都在15%~17%左右。目前,除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自贸区注册企业实际业务不区分在区内还是区外发生,为公平税负,所得税税率只能与国内企业保持一致,按25%征收。


建议自贸区新片区大胆创新数字围网监管模式,打造更加先进的集税收、金融、备案、信用、签证、检验检疫、风险防控等于一体的全系统数字化大平台,对片区内各类机构(公司)及其业务进行全方位、全天候、智能化监管。借鉴国际经验,对注册和生产经营实际业务在新片区的企业一律实施15%的名义税率,对于高新技术外资企业、“卡脖子”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企业亦实行同等税收优惠。


同时,为提升新片区对全球资金的吸引力,要明确对境外投融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税制安排,制定统一透明的境外投资者涉税细则,探索由境内金融基础设施代扣代缴规则。


二是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形成全球高端人才“蓄水池”。借鉴粤港澳大湾区吸引国际高端人才的个税政策和做法,支持自贸区新片区实施更加优惠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甚至,应该一步到位地对在新片区工作的全球高端人才给予与香港等地接近或同等的个人所得税税负的政策安排,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加速流向自贸区新片区。对于受雇于新片区内享有“境内关外”政策的外资企业的中国公民,与外国雇员一样享有关外的优惠政策。


三是开展离岸税制探索,培育离岸经济发展“新动能”。世界各国投资者之所以对离岸机构(公司)青睐有加,关键在于其与一般的有限公司相比在税收上享有巨大优惠。建议依托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划割离岸贸易、转口贸易功能片区及离岸金融先行区,实行物理围栏监管。建设具有长期竞争力的服务实体经济的离岸金融中心,对于离岸机构(公司)开展的离岸业务和跨境业务可减免间接税、增值税、利得税、印花税等,所得税税率可低于15%。


四是给予跨境商品零售以税收优惠,打造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超低水平关税乃至零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是世界各国自由贸易(港)区的通行做法。建议在自贸区新片区,将国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扩大应用到高端服务贸易领域。比如,对经批准设立的按“境内关外”监管的医疗机构,除享受进口设备免关税外,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生的医疗耗材零售业务,诸如安装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等,参照现行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给予按进口商品跨境零售征收综合税,即关税为零,增值税及消费税按70%计征,使更多民众享受到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红利。